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7/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整改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办对此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办领导班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其他党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员股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推进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主任办公会议2次、集中学习2次,认真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做到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

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县委编办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县委编办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表》,全办上下主动认领问题、挑实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逐条逐项压茬推进。

(三)坚持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把整改工作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机构编制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问题整改,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存在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次党政机构改革,会同县发改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职责划转工作,于1月31日制定并签订了《武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材料移交清单》,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平稳过渡。二是制定了《县委编办工作规则(暂行)》,对涉及人员调动用编的议事规则进行了明确规范;印制了《县委编办办事服务指南》,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及股级职数申请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及核编、党政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挂标等10项事宜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进行梳理、规范。三是根据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对编委领导体制的调整,起草了《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送审稿),对需提交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的人员调动用编情况提出建议,拟待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相关规定,并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关于“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18年8月底,我办即会同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对全县11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起草了《关于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建议》,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并于2018年11月26日下发了《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转企的通知》(武编〔2018〕11号),完成了1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二是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委办〔2019〕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武平县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待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我办将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3.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制定了《县委编办工作规则(暂行)》《县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本办会议制度及“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执行编办工作规则(暂行)和相关会议议事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移交、内控报告编报、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有关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开展对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节前慰问、编办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用编、县委编办“三定”规定等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委编办2019年度学习计划》《县委编办党支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县委编办党支部2019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县委编办党支部2019年度党员自学计划安排表》,坚持每月1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丰富学习内容。于2019年1月10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第二讲、第九讲,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月21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十届七次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2月18日,组织学习了我县有关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学习的广度、深度。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运用党课、观看教育专题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学习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交流、研讨,提升教育效果,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5.关于“个别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认真,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3月12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县委办有关规范表述用语的《提醒事项》,增强政治意识,规范用语表述。二是党支部于4月3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六章和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9日会议精神,要求被巡察发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认真、不严肃的同志,对学习心得体会进行改正,并对因文字表述不规范的原党支部书记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建立对学习心得体会的审核把关机制,对不合格的材料责令重新撰写,严格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18年8月31日党支部在石某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安排其进行了入党宣誓。二是党支部于2019年3月12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规党纪,全面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党支部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印制了《党支部工作细则》等18项制度组成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为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服务意识较差,工作作风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年11月28日,传达学习福建省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暨培训会精神,增强了对本轮机构改革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分配的指导性。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18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深入乡镇(城厢、中山、下坝、十方、岩前、桃溪、大禾)就乡镇机构设置情况、职能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武平县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专题报告,为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提供参考;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多次组织深入可能涉改的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广新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环保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医保中心等)进行摸底调研和征求意见,了解部门单位使用编制的动向,为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打牢基础。三是积极研究机构编制政策,破解机构编制中的瓶颈制约。通过省、市编办主任会议和联系省人大代表提建议等途径,积极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争取增核我县行政编制,省委编办答复“在中央编办核增我省行政编制时,将充分考虑武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印发了《县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武委机改办〔2019〕6号),同步实施事业单位规范调整工作,原承担行政职能的8家事业单位先行规范名称并重新进行“三定”,目前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根据“撤一设一”原则对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对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予以倾斜保障,组建了武平县融媒体中心,在事业编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核定事业编制42名,机构规格拟按相当正科级向上申报;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目前相关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正在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调整,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盘活编制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向全县各部门单位印发了《武平县2018年县级机构改革文件汇编》,提高全县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晓率。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回应部门诉求,在严守机构编制底线、不踩红线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变化相应调整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8.关于“对全县教育系统总体超编、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突出问题,未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影响了县委县政府‘阳光教育’工作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教育部门对教师编制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根据县委编委会要求,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会同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深入学校对中小学、幼儿园班生数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并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二是重点解决招聘幼儿园教师用编需求。印发了《县委编办关于同意县教育局2019年度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用编的批复》(武委编办〔2019〕7号),统筹调剂70名编制用于201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小学35名、幼儿园20名、人才引进及其他15名),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三是按照县委编委会会议要求,与组织、人社部门共同配合县教育局按照教师编制“县管校用”原则,推进实施“阳光调配”制度,同时会同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自然减员与优化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多途径解决超编问题。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19年4月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4月11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时刻紧绷防腐拒变这根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全办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同时,对因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综合股股长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县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县委编办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县委编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办公用品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财经纪律。4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委办发〔2017〕73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17〕163号)和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公务人员下乡(村)、出差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武纪发〔2018〕1号),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纪律执行,确保上级有关财经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对照检查材料查摆不到位,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4月先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通过学习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会前制定会议方案、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交心、认真撰写材料;会中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希望代替点问题,使会议真正达到“洗洗澡、治治病、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精心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1.关于“2016年度李某、2016、2017年度兰某两人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2018年度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全体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已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对个人事项进行了报告。二是于2019年4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学习教育,举一反三,建立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机制,做好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工作,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2.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单位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对县委编办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印发了《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武委编办〔2019〕17号),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印发了《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委编办〔2019〕10号),明确主要领导任组长,“一把手”亲自抓;研究制定了《中共武平县委编办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中共武平县委编办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以签订“责任状”、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的监督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总的来说,我办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县委要求和组织上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目前,仍有2条整改措施暂未整改到位。

(一)《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拟待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相关规定,并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目前省委编委和市委编委相关规定正在研究)。

(二)关于会同教育部门对教师编制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事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的规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受该校学生数或班级数的影响,因此需到2019年秋季开学后,我办才能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班生数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并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对此,我办计划在2019年9月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并进行教育核编,形成核编文件后报县委编委审批,预计2019年11月完成。

下一步,我办将在县委和县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县委、县委编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队伍,在武平改革发展的宏伟事业中展现机构编制部门新气象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8826;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政府路51号8#2楼,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wbbzhg@163.com。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