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一孝廉
【一镇一孝廉】林默涵:两袖清风丹心存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2/22

 林默涵(1913—2008年),原名林烈,福建省武平县人。1928年求学时接受革命思想影响,在福州、厦门、上海等地从事革命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等职,是我国文艺理论批评家、艺术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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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5月,林默涵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随后,被调到《解放日报》副刊部工作。这期间,他撰写大量抨击国民党反动势力的杂文、表彰先进人物的特写、普及生产知识的小品。他还发表了许多评论文章,对群众创造的新型人民文艺,对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后出现的新的文艺形势,对艺术家深入工农群众所展示的新面貌,都给予了热情的讴歌。

1961年,他组织领导了现代京剧《红灯记》、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创作工作,并参与了大型舞蹈史诗《东方红》的创作,为我国的戏剧现代化革新和芭蕾舞民族化付出了心血。同年4月,中宣部、教育部召开高等院校文科和艺术院校教材编选计划会议后,他主抓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7个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全国著名的艺术学科专家深入研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适合中国国情的艺术教育教材体系。

1985年经中央批准,发起和创建了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他任第一任理事长,积极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他倡导成立了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文化部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委员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艺术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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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涵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家人也很严格,告诫子女要自立自强,遵规守纪,不能搞特殊化,不能给政府、组织添麻烦。他女儿孙小林曾在化工研究院工作,由于年龄偏大后,身体不适合再从事化工岗位的工作,想换个单位,希望父亲能出面帮助,可父亲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并且告诉她应该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安排。

林默涵非常关心自己的兄弟姐妹,他的侄子林勇和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艰苦朴素是社会风尚,家庭收入普遍不高,当时林默涵的弟弟们在北京读书,林默涵在生活上帮助他们,每次他们到家里来,都要认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叮嘱他们不论何时都要守规矩、明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家乡的亲人到北京,林默涵都会热情款待,但有一条严格的纪律就是不能给别人添麻烦。他的侄子林勇和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兴致很高,大伯就对他“约法三章”,公私要分明,外出游玩不能让自己的专职司机带他去。但也有温情的一面,大伯给足了他的日常一切费用。林勇和告诉笔者,大伯外出费用都是自掏腰包,从不向组织报销,不给组织添麻烦的想法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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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武平县武东镇川坊村新建成的林默涵故居里陈列了他的主要生平事迹,他一贯的思想和行动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在展板上,“要扶正祛邪,继续高扬主旋律。‘扶正’,就是理直气壮地高奏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主旋律,谱正气篇,唱硬骨头歌;‘祛邪’,就是揭露、鞭挞、批判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崇洋媚外、腐化堕落、资产阶级自由化等在内的各种错误思潮和丑恶现象”,同时也是对林氏家训“齐家政、正礼节”、“礼义廉耻,兼修四维”、“气必正,心必厚,事必公”、“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的继承和发展,赋以时代的新内涵。林墨涵的精神和这些族规家训,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激励他们不忘先辈、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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