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一孝廉
【一镇一孝廉】清正廉明、不阿权贵的刘隆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2/22

刘隆,字守庸,号伯盛。明洪武十年(1377年)生于武平县湘店镇湘坑湖(湘湖村)。永乐二年(1404年),刘隆赴京应试,登甲申科曾棨榜进士,官至明朝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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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简刑清 为民请命


刘隆高中进士后,被任命为江西南昌府推官,他才能出众,善于审理判决案件。不久调广西太平府。在任期间,他减轻赋役、慎用刑罚,深得四方百姓爱戴和上司赏识,后来晋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钦差巡按浙江监察御史,专事考核吏治。

不久,刘隆巡按浙江。时朝廷命太监黄金到青田县催缴捐赋,黄金凭借圣命,横征暴敛,鱼肉百姓。青田县百姓不堪其苦,在村民潘孟吉的带领下,群起反抗,杀死贪官黄金。地方官吏将案情上奏,朝廷为之震惊。明成祖朱棣大发雷霆,认为青田县民众犯上作乱,下令屠城,血洗青田。刘隆接旨后,不忍见青田无辜百姓惨遭屠戮,毅然犯颜直谏,说明黄金暴虐的真相,要求“诛首恶,宥其余”。在刘隆据理劝谏下,明成祖收回成命,避免了一场残酷屠杀事件,保全了青田县无辜百姓的性命。事后,青田百姓感恩戴德,立碑镌石歌颂刘隆为民请命的壮举。


廉政务实 御赐诰命


宣宗年间(1426—1435年),刘隆擢升为山西按察司佥事,分领各道。时山西因灾荒连年,以致边粮不足。刘隆根据丰歉贫富,适时劝征,充实边粮。正统年间 (1436年),明英宗朱祈镇即位,晋爵刘隆为奉政大夫,并推恩封赠其祖父母和父母官阶,并赐以诰命。诰轴敕文称:“山西按察司佥事刘隆,发身贤科,典郡刑祛. 入为御史,出佐外台。存历岁年,克效劳贳。兹特进阶奉政大夫,锡之诘命,以示褒嘉。朕方励精化理,深患宪职之不赛:汝其体朕至意,毋众其官,毋私于法,堡吏民畏服,政令得宜,以弼成国家之治:其往懋哉,以光朕命!”其诰轴至今仍保存在刘氏家族中。

不久,刘隆被加升为大理寺卿,总督边储。他设法劝征,使边粮充足。时称“丰棱慈惠,绩著芝田”。


捐置义仓 奖励学子


晚年刘隆回家乡居闲,颐养天年。他捐俸设置义仓,优恤族人,尊师重教;廷师办学,资助贫寒学子,奖励有功名、有学位之人,世代相传,蔚为风气。乡里咸称其盛德。朝廷特准在武平县城衙门前建 “凤宪坊”,以示旌表(已毁)。为扬其功德,《武平县志》首列其传。

  刘隆于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在家病逝,终年73岁,光绪年间,刘族嗣孙、清刑部主事,“戊戌变法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 回湘坑湖省亲祭祖,撰联记述刘隆政绩,其中一联云:“义仓仿义田,变通范氏遗规, 惜泚笔,无钱公辅作记;暴民戕暴官,感动文皇纳谏,赖抗章,奏潘孟吉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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